根据《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同安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同文旅〔2021〕12号)和《同安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旅游住宿业纾困减负增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同文旅〔2022〕39号第五条支持举办境内会议,经审核,现拟对一批会议项目进行奖励补助(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联系电话:0592-7311185 (8:00-17:30)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1月24日
根据《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同安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同文旅〔2021〕12号)和《同安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旅游住宿业纾困减负增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同文旅〔2022〕39号第五条支持举办境内会议,经审核,现拟对一批会议项目进行奖励补助(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联系电话:0592-7311185 (8:00-17:30)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