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厦工信企业〔2022〕81号)的相关规定,我区及时组织梳理全区区直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各镇(街)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情况。经梳理,截止公示日,我区区直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各镇(街)不存在尚未支付的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情况,特此说明。
厦门市同安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