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及时反映全国基本单位的增减变动情况,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更新工作,根据基本单位统计调查制度及省、市统计局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决定开展同安区2023年基本单位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同安辖区2023年新注册的单位,包括企业、事业、机关、社团等各类单位。
二、调查表式
(一)法人单位填:《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见附件1);
(二)产业单位填:《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表)(见附件2)。
下载地址:同安区政府网通知公告栏
网址:http://www.xmta.gov.cn/zc/tzgg/
调查报表的指标要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报送。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电子邮箱报送:tjj@xmta.gov.cn(报表应以扫描件报送)
(二)快递方式报送:
快递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中路1号人大政协楼统计局101室 邮编:361100 小黎 18150357551
四、报送时间:
2022年12月份新注册企业于2023年2月15日前交表
2023年1月份新注册企业于2023年3月15日前交表
2023年2月份新注册企业于2023年4月15日前交表
2023年3月份新注册企业于2023年5月15日前交表
2023年4月份新注册企业于2023年6月15日前交表
2023年5月份新注册企业于2023年7月15日前交表
2023年6月份新注册企业于2023年8月15日前交表
2023年7月份新注册企业于2023年9月15日前交表
2023年8月份新注册企业于2023年10月15日前交表
2023年9月份新注册企业于2023年11月15日前交表
五、联系人及电话:小黎 18150357551
六、附件: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
2.《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101-2表)
3.《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指标解释
4.《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101-2表)指标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