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推进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根据《同安区关于新发展阶段加快推进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同工信〔2022〕26号)文件规定,现就2023年申报同安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2年认定)认定奖励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政策的企业须为注册地和税收归属地在同安区且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和未存在公安涉黑涉恶问题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安全生产政策,且已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或责令停产整顿的企业不予奖补。
对于获得2022年国家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政策原文详见《同安区关于新发展阶段加快推进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同工信〔2022〕26号)。
二、申报佐证材料
1.获评荣誉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企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已办理三证合一仅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2022年度企业入库期税收完税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4.承诺书扫描件。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请在3月16日至3月23日间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慧企云”政企协同平台(https://xt.xmsme.cn/)进入“免申即享”,或登录厦门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兑现平台(https://msjx.xmdanao.com),确认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和承诺书,经区工信局审核无异议后予以兑现。
如企业存在异议,请及时联系。若企业未在上述申报时间内登录平台确认意愿,则视同自愿放弃兑现。
四、其他事项
奖补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如奖补资金总额超过预算资金总额,则按比例降低兑现金额。
企业应如实提供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审核发现企业所提供材料有任一不实之处,将取消2023年度本单位奖补资金申报资格,并列入信用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本措施由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和执行。具体联系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小温(电话:0592-7010102)。
附件:1.《同安区关于新发展阶段加快推进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同工信〔2022〕26号)
2.信用承诺书
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