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厦门安明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3-03-31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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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厦同人社特保〔2023〕14号

  企业名称

  厦门安明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

  厦门市同安区工业集中区思明园同福路4号1栋2层

  许可事项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许可期限

  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止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及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许可岗位

  不定时工作制岗位:

  厂长、总经理助理、高管专职司机、业务员、电工;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

  作业员、仓管员、门卫(上班时间与一线工人一样)、品管员、生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员、组长、样品员、食堂人员、文员、物料员、研发人员、助线、保洁。(以下空白)

 许可机关意见

  同意许可

  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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