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情况公示(2023年4月)

日期:2023-04-17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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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厦门市人社局  厦门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19〕272号)、《厦门市人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经办规范的通知》(厦人社办〔2020〕27号)、《厦门市人社局 厦门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关于调整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的通知》(厦人社规〔2020〕10号)、《厦门市人社局办公室关于规范非厦门户籍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身份认定的通知》和《厦门市人社局关于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新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我区街道(镇)审核推荐、区劳动就业中心备案,拟将2023年4月受理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厦门市同安区劳动就业中心反映。

  电话:7313396 传真:7316708

  厦门市同安区劳动就业中心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