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4月25日至5月2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区残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8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区残联高度重视此次巡察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支部书记、理事长任组长,支部委员任副组长,办公室、财务室、就业中心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统筹协调、整改推进、跟踪落实等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做深做实做细。接受巡察以来,共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推进会4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任务。按照“问题导向、突出整改、完善机制、推动工作”的原则,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有关问题,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倒排序时进度,制定《同安区残联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从建章立制入手,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现具体化、责任化、清单化管理,巡察反馈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 加强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与残联主责主业结合起来,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对巡察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梳理汇总、查缺补漏、分析原因;同时,注重标本兼治,把立行立改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相结合,根据问题整改进程,及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机制,做到标本兼治,真正解决区残联在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转化为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深不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检讨反思,结合10月13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深不透”的问题进行了深刻检讨反思,查找了问题存在根源,并组织党员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书籍和最新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研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落实即知即改,一方面,进一步丰富了学习形式,综合线下集中学习、配发材料自主学习、网上学习研讨和通过“厦门党建e家”“学习强国”自学等手段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进一步调动了学习积极性。另一方面,结合开展深化“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大学习大讨论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加强理论学习与日常工作实践的结合,切实做到用专业理论、政治理论来指导、引导工作实践,提升工作质效;三是充分用好用活高山党校等区域内红色现场教育资源,提升学习质效,如,2022年7月1日在党支部书记带领下,区残联机关全体在职党员来到中共闽粤赣边区厦门市委机关旧址(使命馆),开展“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初心使命”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在职党员重温艰苦岁月、传承红色记忆,并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过“政治生日”,有效提高了质效。下步,还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高山党校运用红色资源开展现场教育,用更直观的教育手段提升全体党员政治觉悟,增强认真履职、自觉为民服务意识。
2.关于开展党性教育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了自查,对今后各类学习活动均严格按照规定动作展开,各类学习资料按照学习要求全部整理上报区委学习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完善专项工作资料归档管理;二是全面检讨反思,针对两任党支部书记在学习组织过程中工作标准不高、发言结合实际不紧、学习不够全面等问题,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了深刻检讨反思,要求班子成员均要以更严格的标准深入开展学习活动;三是把党史学习教育纳入经常性学习教育内容,结合每月“三会一课”,综合以线下自学和线上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展开。
3.关于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不足的问题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对当事人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明确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帮助当事人检讨反思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举一反三提出了对下步工作的具体要求;二是加强了工作的统筹安排,明确要求对年度工作要点的拟制要统筹考虑市残联年度工作部署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通知要求,做到两者紧密结合,增强年度工作计划的科学性和时效性;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强调要求建立健全月、季工作动态调整机制,重点跟踪掌握市残联各业务部门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工作安排和区委区政府办等有关部门临时性工作安排,对年初计划的工作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工作统筹有序。
(2)关于推动残联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协调,自巡察反馈问题通报之后,结合区残联第八次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区委组织部部长深入区残联调研指导工作等时机,及时跟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并由理事长出面跟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区教育局等部门进行了具体对接,于2022年9月2日正式确定了兼挂职副理事长人选;二是会议确定,于9月28日结合召开区残联第八届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研究确定了兼挂职副理事长人选。
(3)关于指导基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了机关发文的审核把关,凡下发基层文件,拟制完成、加盖公章均须报理事长审核审批,涉及面上工作的文件还须经支委会或理事会研究确定,确保了发文的规范性、准确性和严肃性;二是加强了涉及基层工作的检查督导和交流指导,一方面,对面上阶段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会通过召集基层工作人员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另一方面,对非敏感性的一般工作内容,会通过微信工作联系群进行全面沟通,确保工作内容在末端不打折扣不走样地全面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工作检查指导,11月中旬开始,安排机关工作人员对基层残联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基层残联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服务对象对残联系统工作开展的反馈情况。
(4)关于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沟通协调,2022年第一季度,组织人员对正在申请中的儿童康复机构进行多次开办资质检查指导和申办协调,除1家因消防许可证的问题未能审核通过外,目前区域内符合申报资质的康复机构已有3 家,可满足至少240名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二是加强了儿童康复机构的日常监管,落实每月一次综合性检查,不断规范各机构日常管理和康复实施,提高办园质量,确保让家长放心;三是加强了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召开基层残疾人联络员工作例会、残疾人节日等时机对当前区域内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情况进行了通报宣传,引导更多残疾人家庭就近选择康复机构,以减轻家庭负担,目前,通过同安申请儿童康复补助的181名残疾儿童,同安区户籍或办有同安区居住证的有128名,占总申报人数的70.7%,较以往25.8%的比例,提升了44.9个百分点,更多的残疾人家庭选择在辖区内康复。
(5)关于残疾人就业培训项目较为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主动与人社局相联系,依托区就业中心培训资源,根据实际培训项目,征集残疾人群众的培训意愿,动员残疾人参加培训;同时积极向就业困难人员倾斜培训资源,帮助残疾人群众掌握一技之长;二是在2022年10月25日,主动摸排各镇街正在开展或者有意愿开展抖音电子商务直播的残疾人,并于10月27日召集已开展抖音直播的残疾人进行座谈,了解他们的想法需求与困难,并根据实际积极协调解决;三是与厦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培训科、厦门市残疾人技能培训基地对接,反馈同安区残疾人抖音电商培训意愿需求,筹划为同安区残疾人举办抖音电子商务技能培训班。
(6)关于政策宣传覆盖面不够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区委宣传部、区广播电视台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依托“全国助残日”“残疾人康复活动进社区”“同安区残联第八次代表大会”等活动,通过“同安发布”“同安电视台”渠道加大对惠残助残政策及活动的发布宣传,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二是在9月份面对全区8931名持证残疾人开展基本状况调查中,区残联重新组织各业务口汇编残疾人各项政策印刷成册,入户调查时同步开展残疾预防、康复知识和惠残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入户宣传,将政策宣传到每一个残疾人;三是2022年11月23日,区残联利用前往汀溪镇顶村村开展平安“三率”入户宣传的契机,分发残疾人优惠政策手册给村民;四是结合“国际残疾人日”,区残联在20辆公交车上投放助残惠残政策和宣传标语的广告,在普及助残惠残知识的同时呼吁广大群众关心关爱残疾人群体;同时在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分发一批惠残助残手册,方便办事群众领取查看。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书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支部书记、理事长担任,成员由支部委员担任,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支委会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二是 2021年以来,已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与党建、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监督、同检查、同落实,在日常工作中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和党建工作一同监督、一同检查,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列入区残联年度工作要点,并于2022年4月8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
(2)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根据区残联实际制定了《同安区残联机关党支部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工作实施方案》;二是2022年10月10日,已经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述职报告相关规定,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列入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中,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三是加强监督,在2022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2年度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中,支部书记亲自审核支部委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在对照检查材料中体现意识形态内容。
(3)关于未充分发挥意识形态网络阵地作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定专人管理微信公众号,对于确定需要对外发布的内容,坚持领导审核把关制度,重要敏感性事件由理事长签字把关,同时通过区错别字检测系统对文章文字和表述进行检测;二是已增加“同安区残联”微信公众号中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活动、重要讲话内容的发布,9月份以来,共发布6篇相关文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给关注公众号的600多位残疾人朋友和助残人士,充分发挥了微信公众号网络舆论阵地的作用;三是将发布的关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活动、重要讲话的微信公众号的文章转发到区残联工作群中,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加强学习;四是完善了区残联《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微信公众号保密工作制度》《微信公众号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意识形态网络阵地的作用。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为民服务还有欠缺的问题
(1)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该项工作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每年年初和年尾,召开专题会议,召集各业务科室负责人,结合残联实际和市残联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年度工作总结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三是严格会议召开流程,2022年以来,区残联坚持每月召开两次工作例会,积极落实一月一次的镇(街)联络员工作会议,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材料留存工作,同时加强对会议记录的检查。
(2)关于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以来,干部职工积极主动下基层为残疾人群众开展服务,如8月25日,围绕“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建设健康中国”主题,干部职工深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针对儿童、孕产妇、婴幼儿家长等重点群体,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活动;今年以来,区残联干部职工与第三医院评残医生,深入全区8个镇(街)150多个村(小区),为110名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开展入户评残和残疾人证办理服务,为283名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入户评残、辅具评估和残疾人证办理服务,做到“应评尽评”,需求全覆盖;同时,完善区残联《目标与绩效管理制度》,将开展服务纳入考核内容,以考核促提升,以考核促落实;二是领导加强对信访事件的跟进督导办理,加强与上访残疾人的沟通,了解残疾人群众的诉求,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如2022年2月15日,针对五显镇布塘村村民反映家庭生活状况糟糕的问题,协调布塘村残疾人联络员上门了解家庭情况,不定时提供慰问品,2022年3月10日,时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和五显镇残联分管领导进行入户走访,关心了解残疾人家庭情况;2022年6月27日,区残联收到祥和街道西湖村肢体残疾人反映“城中村”整治拆除石材经营店的问题,7月18日,区残联理事长前往西湖社区,与街道残疾人联络员、社区副主任和残疾人联络员实地调查了解该残疾人反映情况,并给出解决的意见建议,7月19日,与市残联文体维宣处处长及祥和街道、西湖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商议解决办法。
(3)关于工作不够深入细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针对性培训,结合办证工作人员调整,进行了针对性业务培训,目前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总体上对残疾人证办理业务政策较为熟练,能够独立处理日常办证业务需求;二是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在机关持续推进“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建设,一方面,杜绝日常工作中出现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拖推绕”等问题,一旦发现严肃批评和查处;另一方面,加大了对涉及残疾人利益等敏感事项办理的过程监督和结果监督,确保群众对机关办事的满意率,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加大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全过程监督,通过会议研究、公开招标等形式严把施工单位入口关;项目实施过程中机关、基层工作人员和监理单位落实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项目验收审核,要求服务对象现场确认评估,严格按照补助申请平台要求上传验收现场照片、改造前后对比照片等素材。
(4)关于部分残疾人换证问题解决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分析2021年部分重度精神、智力残疾人换证协调厦门市仙岳医院不力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加大内部作风整治,明确了涉及换证、办证事项的工作责任人;二是全面启动新一年度排查和入户办证工作,2022年年初即开始部署年度入户评残服务事项,一方面,安排基层进行全面排查,准确了解掌握实际需求;另一方面,由理事长亲自出面,直接到厦门市仙岳医院和厦门市第三医院进行业务对接,积极协调两家医院支持配合开展入户评残工作,先后于6月份和9月份顺利完成了110名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和283名重度肢体残疾人入户评残服务活动,做到了“应评尽评”。
6.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关于违规报销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财务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醒,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强调财务人员要加强资金报销审核把关,当事人对问题认识态度端正、表态诚恳;二是针对“违规报销费用”问题,已责成两名当事人立即退回报销款项,并上缴国库;三是加强自查,强化财务工作的监管,做好报销单据的合规审查;四是已组织财务人员对《报账常用文件汇编》等财务规定进行学习,同时对接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报销费用程序和规定,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制度,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报销,从根本上杜绝违规报销费用的问题。
(2)关于福乐家园学员加工费收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福乐家园已制定完善《同安区福乐家园来料加工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学员加工费统一由加工方直接银行转账至学员账户的方式结算,福乐家园工作人员督促加工方按时足额结算;二是残联机关认真履行主管职能,加强对福乐家园账目资金的监管力度,由分管领导采取每月查看转账记录的方式,确保各类收支账目规范、管理严格。
(3)关于报销手续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存在该问题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产生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举一反三进行反思,避免再犯;二是由于当时档案整理的明细清单页数较多,因此没有打印附上,现已在支付附件上注明永久、长期、短期卷数;2019年3月该工作人员在休产假,未能及时出具出生证明,现已让当事人提供出生证明,今后,将进一步完善报销手续,规范流程;三是已组织财务人员对《政府会计制度》《报账常用文件汇编》等财务规定进行学习,规范财务报销流程,认真做好报销单据的审查,严格审核报销单据要素,从根本上杜绝报销手续不齐全的问题。
(4)关于签领手续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由于困难残疾人大部分行动不方便且临近春节,因此由各村(居)残疾人联络员代领,希望及时将政府的温暖关怀及时送到残疾人手里。目前春节慰问各镇(街)困难残疾人资金已纳入“同安区精准帮扶信息共享社会救助平台”,困难残疾人慰问金由银行代发,统一转入残疾人银行卡内,今后将进一步规范签领手续;二是已于2022年9月8日召开党员大会,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和纪律规矩意识。
7.关于“四资一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起,区级资金已由区对镇财政体制事权基数下达给镇(街),因此不再存在年终资金结转结余情况,区残联将及时督导基层残联加强项目落实并全过程指导资金使用。二是已加强财务人员对《政府会计制度》等规定的学习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核实具体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强调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要做好账务处理及资产处置;二是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购买固定资产及时入账,对3台松下空调已按有关程序完成报废处理,接下来也将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购买固定资产及时入账,对达到报废年限且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时处理;三是已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同安区残联固定资产制度,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确保本单位固定资产安全、使用有序。
(3)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对2019年和2020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施改造工程的合同进行查看,经核实,合同上法定代表人一栏未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未办理委托手续,区残联将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严格规范合同签订程序;二是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将合同管理制度第五条“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批并签署后”改为“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审批并签署后”,加强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合同代签问题。
(4)关于零星工程未按内控制度执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存在该问题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针对性的指出问题,并对区残联今后民生项目工程实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二是通过自查,2022年以来,区残联所有的民生项目工程均严格实施三方询价制度;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手续和流程,完善活动、项目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不允许拨付资金,做到每个活动、项目有依据。
8.关于宣传品未按需购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彻底清理清查,对这一批采购雨伞自8月23日入库以后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盘查,先后清查了自2021年8月26日全国残疾预防日以来宣传用品使用情况:8月27日结合市残联到阳翟社区的“康复进社区”活动开展残疾预防宣传,领取雨伞、残疾预防手册等宣传用品100份;11月30日到顶村开展平安“三率”宣传,领取雨伞、残疾预防手册等宣传用品50份;12月2日“国际残疾人日”主题宣传活动,领取雨伞、残疾预防手册等宣传用品100份;2022年5月12日“全国助残日”主题宣传活动,领取雨伞、残疾预防手册等宣传用品300份(后退回32把);二是加强了对宣传用品的采购规范,一方面,明确宣传用品要坚持按需采购、需用才采购、根据活动需求采购等采购原则;另一方面,要严格宣传用品使用规范,加强出入库登记、活动现场签领登记等环节管理,确保宣传用品真正用到实处、切实发挥浓厚宣传活动现场氛围等作用。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9.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党支部委员调动未及时增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抓好整改,问题发生的当年在区直机关工委指出问题之后,区残联机关党支部就充分吸取了问题教训,在之后召开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过程中均进行了整改提升;二是进行深刻检讨反思,党支部班子成员在9月8日下午召开的巡察反馈问题专题传达学习研究会上,对照自身职能对抓好党建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深刻检讨反思,查找了自身存在的不足。
(2)关于党支部发文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批评教育,对经办人员存在差错漏误等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对机关作风建设问题进行了强调;二是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对党内法规制度和机关公文要求进行了强化学习;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机关发文审核和监督机制,完善了成文后审批、发文前审核“双重把关”机制,从程序上确保所有发文的精准性。
(3)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近几年谈心谈话材料进行自查,每年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均落实了谈心谈话;二是严格落实组织(民主)生活会前、特殊情况下提醒谈话等谈心谈话制度,切实通过谈心谈话增进了解、消除隔阂、增强团结;三是规范谈心谈话记录,要求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的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都要有谈心谈话记录,做到工作留痕备查。
(4)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负责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体检讨反思,对2019年负责会议记录的人员进行严肃批评,并举一反三对当前党务工作基本要求进行了强调;二是结合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规范现场会,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三是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对会议记录定期检查、签字确认制度,确保每次会议记录存在问题能够及时得到纠正。
之所以出现“2021年1月至5月党支部未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支部会议记录出席人员却有‘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经深入自查,是因为根据区直机关工委的要求,会议记录必须与“厦门党建e家”会议出席人员一致,该工作人员是2019年10月25日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2021年6月2日经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2021年1月至5月期间,该工作人员的确切身份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应为“党员发展对象”,但“厦门党建e家”平台在勾选参会人员时,只有“流入党员、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党员”5个选项,基于该工作人员当时的身份,在日常党员大会组织集中学习时只能勾选“积极分子”这一选项,所以会议记录出席人员才会出现“入党积极分子”这一情况。今后将规范会议记录,保持会议记录的严肃性。
10.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得不够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支部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2年8月24日,召开区残联支部党员大会,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文件精神,党支部书记根据具体工作要求,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2022年4月,根据人事变动调整,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和成员,明确职责与分工;三是党支部书记带头履行职责,已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会议,分析党支部存在的问题并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同时,党支部书记已于2022年9月8日上了主题为《坚守信仰 清正廉洁 对党忠诚》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对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指导性的要求和意见。
(2)关于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根据残联实际,对6名在编干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同时根据区残联政治生态制定了廉政风险清单;二是深化廉政教育,强化党规法纪学习,已于2022年9月8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共同安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点排查防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厦同委办〔2017〕6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规亮纪,树牢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强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的坚定性,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筑牢防线。
(3)关于风险防控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2年9月5日召开支部会议,分析区残联风险防控形势,根据残联实际制定防控方案;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由党支部书记不定期对残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人员予以改正,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完成内账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11.关于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违规违纪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作风纪律监管,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二是要求区残联干部举一反三开展自查,从而对党员干部起到警示作用,防微杜渐;三是自2022年1月起,区残联每月召开会议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市纪委办公厅“一月一主题”专题学习教育,重点从纠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纠治违规吃喝、纠治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等角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严肃纪律,强化廉洁自律、规矩和责任意识。
(2)关于廉政警示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常性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一方面,2022年以来,区残联党支部利用支委会、党员大会的时机,共组织观看7次党风廉政教育视频,如,2022年9月8日,在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观看党风廉政教育视频《不曾忘记》;10月10日,组织党员观看廉政教育视频《灼人夏日》;另一方面,组织党员关注“银城清风”微信公众号,学习典型案例、党纪法规和廉政文化建设成果,提醒党员干部要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严以修身,把对党员的廉政教育与实行目标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二是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经常、反复出现的同一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于2022年9月8日及时在支部党员大会通报《中共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委员会关于给予xxx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并要求每位党员发表意见。
12.关于党内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党内民主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了深刻检讨反思,结合8月26日的支委专题学习研究会和9月8日党员大会动员部署会,对因会议记录没具体体现会议讨论研究过程而导致问题发生的组织工作负责人和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对党支部存在的工作作风不实不细等问题进行了检讨反思;二是根据巡察要求调整更换了负责会议记录的党务工作人员,并进行了针对性培训;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同安区残联“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规范了党支部“三重一大”事项讨论研究程序;四是严格落实会议记录党支部书记定期签批制度,及时把好会议记录规范关。
(2)关于党组织议事流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了深刻检讨反思,结合8月26日的支委专题学习研究会,对巡察反馈问题存在原因进行了深刻反思,作为支部书记、支委会成员对党组织议事规则掌握不牢固应该引以为戒;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同安区残联机关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涉及党内工作、机关工作、经费开支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照党支部议事规则来落实,凡涉及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的“三重一大”事项,一律先经执行理事会讨论研究,再提交党支部研究确定,凡属支委会集体研究事项,严格落实单位正职“末位表态制”;三是严格把关会议记录情况,避免出现记录随意、记录简单化等问题。
1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了全面自查,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党课问题,2021年第一季度党课是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到残联围绕《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履行好监督职责》主题授课的,当时在“厦门党建e家”上有上传现场照片等基本要素。关于成立党小组未见学习活动的问题,2019年根据当时区直机关工委的通知要求成立了党小组,考虑到区残联在职党员只有6人,经跟区直机关工委对接,区残联党支部全体党员平时的学习教育实践等活动均以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在“厦门党建e家”平台上同时勾选,但自2020年12月18日起,区直机关工委又通知在“厦门党建e家”上全体党员开展活动时只需要勾选“党员大会”,不需要再勾选“党小组会”一栏;二是坚持领导带头参加党内学习实践活动,严格按计划组织党内学习实践活动,并严格把关会议记录等组织生活全过程环节。
(2)关于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了全面自查,从“厦门党建e家”保存记录上查看,2020年6月29日“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专项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议程中有安排“支部党员个人对照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 ”一项,实际组织生活会开展过程中,每名党员也按照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要求进行了个人对照检查,区直机关工委负责同志全程与会督导,存在的问题根源是会议记录人员图方便省事,少记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整个环节的内容,结合9月8日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批评;二是进行了深刻反省,结合8月26日支委会及9月8日党员大会,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对党务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标准和工作态度提出了严格要求;三是加大了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督导,并进一步完善了会议记录检查签批机制。
1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干部激励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干部考核管理制度,积极贯彻落实《中共厦门市同安区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区试行公务员(含参公)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厦同委组﹝2021﹞39号),根据公务员每一季度的日常工作和一贯表现进行评价,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做到赏罚分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增强责任心;二是明确内部职能分工,完善并严格落实《同安区残联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建立完善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运转体系,提升服务质量;三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共同安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同委办〔2018〕59号)精神,提高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
(2)关于日常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请假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完善《同安区残联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制度》,加强对机关内部的管理;二是严格归档全体干部职工的请销假记录,做到一年一档,交由办公室统一存档;三是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并知晓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制度,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请休假应经单位负责人签字、严格销假手续的规定。
15.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反馈情况对该工作人员入党培养考察等环节进行了全面自查,对当时负责组织该工作人员入党培训考察的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该工作人员入党档案材料清单按照入党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整理;二是对该工作人员入党宣誓环节未见相关会议记录进行了核实,了解到当时区直机关工委考虑到我们单位只有1名对象,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就由区直机关工委统一组织,并且询问了具体工作人员会议记录的问题,也明确告知我们不需在单位会议记录本上体现;三是结合重新调整党务工作人员和会议记录本更换之机,对单位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针对性培训。
16. 关于换届选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自查,关于“补选宣传委员,未公布应到实到会人数,直接进行投票、计票”的问题,通过询问当时与会人员,尤其是监票、计票等人和查看“厦门党建e家”留存的会议记录,会议过程是有严格按照党支部委员补选程序实施的,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会议记录人员简写了会议记录。关于“2019年7月1日党支部换届选举后召开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无投票表决过程,直接公布新一届党支部书记人选”的问题,经查看当时的会议议程、选票等档案资料和“厦门党建e家”留存的会议记录,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选举党支部书记是有按会议要求组织投票表决环节的,会议过程完善;二是举一反三深入查找短板问题,做到边整边改,2022年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严格按照换届选举程序严密组织的。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下一步,区残联将继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巡察的要求,强化主体责任,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实效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区残联将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后续工作。一方面,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复,巩固整改成果;另一方面,对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要结合工作实际,坚持补缺补漏、源头规范、彻底杜绝的原则,继续研究制定管长远、重实效的长效管理规范制度,并常抓不懈。
(二)继续落实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将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继续做好成果转化。针对区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将整改经验与区残联的党建、业务工作相结合,推动区残联的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7126228;通信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阳翟路2780号,邮政编码:361100;电子邮箱:tacl@sohu.com。
厦门市同安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