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光速空间网咖有限公司申请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核公示

文章来源: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日期:2024-08-06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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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厦门市光速空间网咖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名称:厦门市光速空间网咖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和经营项目: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 吴成兰

  经营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梧侣路257号之13

  我局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社会反馈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监督机关反映对该网吧经营单位申请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区文旅局受理电话:0592-7022939  传真:0592-7370046         

  联系地址:同安区环城西路97-99 人力资源市场三楼

  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592-7558666

  联系地址:同安区银湖中路1号

  附:“上网服务场所距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校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不低于200米”、“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上网服务场所”。

  厦门市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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