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考核情况公示

作者: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日期:2024-09-20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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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聘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的通知》(厦同农〔2023〕139号)的精神,郭永远、李义福、洪求龙、纪水田、黄温典为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聘任期已满。2024年9月20日组织相关人员从现场述职、集中评议等方式对其进行考核,其中:郭永远为优秀;李义福、洪求龙、纪水田、黄温典为良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对每个辅导员补助不超过1万元。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20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电话:0592—70221157

  邮箱:taqhzs@163.com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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