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组织申报同安区2025年度普惠托育项目建设的公告

日期:2025-03-10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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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普惠托育项目建设的通知》要求。为推进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建设工作,现将2025年普惠托育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公告,公告时间从2025年3月10日开始,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开征集有意向参与普惠项目建设企业报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要求

  2025年普惠托育项目可为:

  (一)2025年新建、改建、扩建的提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托育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托育服务机构,含小微托育点和家庭托育点);

  (二)已备案通过且达到省市卫健委制定的托育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有关要求的提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托育服务机构;

  (三)提供2-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公办和民办普惠幼儿园托育班。

  各类托位规模的项目均可申报。幼儿园托班在申报前需填写厦门市幼儿园增设托育班申请表,征得区教育部门关于调整规模初核同意的意见。

  二、建设补助标准

  按照《厦门市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补助实施办法》(厦卫规〔2023〕1号)标准给予补助。已接受财政给予的普惠性托育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的机构,不再作为普惠性托育项目建设的单位。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要求:请有意向参与2025年度普惠托育项目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及有意向开设普惠托育班的幼儿园,向所在镇(街)申报。

  (二)申报时限:2025年3月10日-2025年4月30日。

  (三)申报提交材料:

  1、普惠托育项目建设的单位提供:建设申报单位评分表(附件)、申请项目租赁合同(或产权资料,园所在住宅小区的项目需提供住宅所在本栋建筑物内或者同一平房院落内其他业主一致同意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园所各区域现状照片;

  2、开设普惠托育班的幼儿园:提交建设申报单位评分表(详见附件2-1、附件2-2)、区教育局同意厦门市幼儿园增设托育班申请表、幼儿园办学证明、托育班平面布局图(指房屋按照比例标识,注明功能分布和面积大小)和拟办托育班各区域照片等资料。

  欢迎有意向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的单位积极申报,详情可

  咨询所在镇(街),也可致电公告电话。

  公告电话:0592-7110169(同安区家庭发展事务中心)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接待科室:同安区家庭发展事务中心

  通讯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凤山二里79号同安区卫健局二楼

  邮政编码:361100

  附件:

  1、厦门市幼儿园增设托育班申请表

  2、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托位建设申报单位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