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厦人社规〔2024〕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初步审核,厦门市同安区蔓琳商贸行(个体工商户)等29家创业经营实体符合创业补贴奖励条件,拟依规给予补贴奖励,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6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及时向我区就业中心反馈。
联系电话:7313397
特此公示。
附件:同安区2025年第二季度创业补贴奖励拟发放明细表
厦门市同安区劳动就业中心
2025年5月29日
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厦人社规〔2024〕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初步审核,厦门市同安区蔓琳商贸行(个体工商户)等29家创业经营实体符合创业补贴奖励条件,拟依规给予补贴奖励,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6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及时向我区就业中心反馈。
联系电话:7313397
特此公示。
附件:同安区2025年第二季度创业补贴奖励拟发放明细表
厦门市同安区劳动就业中心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