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区级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决定在全区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区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从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
二、评估范围
(一)在同安区民政局注册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
1.2023年9月30日前登记成立且未参加过等级评估的;
2.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可申请参加此次评估;
3.获得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前2年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可申请参加此次评估。
(二)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不予评估:
1.上年度未提交或未按规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的;
2.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3.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其他不符合《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情形。
三、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社会组织不同类型分类实施。评估机构依照参评社会组织所属类型的评估指标,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诚信建设)和社会评价等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估。结合本区实际,在总分值之外增加参与东西部协作、阳光“1+1”、乡村振兴等帮扶工作和其他公益活动(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抢险救灾中发挥作用,参与“爱心厦门”建设,助力大学生就业等活动)共30分作为加分项。各参评社会组织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自评加分。
四、评估等级
评估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5A、4A、3A、2A、1A。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将实施动态管理,评估结果有效期为5年。评估结果在3A级以上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可以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可以优先获得政府奖励。
五、评估流程
(一)评估培训:我局将于2025年9月10日前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培训会,对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集中培训。请拟参评的社会组织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报名回执(详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tamz123456@163.com。
(二)提交材料:2025年9月30日前,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指引内的所属类别指标进行自评,根据《评估指标自评表》、按照评估材料目录准备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填写完整《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一式三份)。将上述材料报送区民政局。
(三)初评审查:2025年11月30日前,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参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及材料审阅,提出初评审查意见。
(四)评估委员会评估:2025年12月上旬,评估委员会对参评单位进行审核初评结果,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
(五)授予牌匾及证书:2025年12月下旬,向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授予评估牌匾及证书。
六、评估要求
(一)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章程规定的宗旨严重背离的情形,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已经完成实地考察和初评的,取消其初评成绩。
(二)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社会组织全面了解自身建设情况,不断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请各业务主管单位积极动员,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积极参加评估。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应高度重视,积极申请参评,明确申报类型,按照通知的各项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做好自评和参评申报工作。
(联系人:小谢 电话:7558676)
附件:1.同安区社会组织评估培训会报名回执
2.同安区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
3.福建省社会组织评估指引说明
4.加分项说明
5.评估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