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同安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在洪塘镇新设立1个社区居委会,现将新社区命名公告如下:
|
标准 地名 |
罗马字 母拼音 |
所属 政区 |
位置描述 |
批准 机关 |
批准 时间 |
|
镇南社区 |
Zhènnán Shèqu |
同安区 洪塘镇 |
第一块区域南至迎龙路-龙昭路-南镇路,北至龙西路-浦浔路,西至祥和街道与洪塘镇行政区域界线(浦浔路至中洲大桥段),东至龙窟西西路-滨海东大道(龙西路至南镇路段);第二块区域南至同翔行政区域界线,北至民安大道,西至滨洲三路、滨洲四路,东至同翔行政区域界线。 |
同安区 人民政府 |
2026年1月7日 |
请社会各界自公告之日起使用标准名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请使用单位按新名称规范设置地名标志。
特此公告。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