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关于新设立社区命名的公告

日期:2026-01-30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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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同安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在洪塘镇新设立1个社区居委会,现将新社区命名公告如下:

标准

地名

罗马字

母拼音

所属

政区

位置描述

批准

机关

批准

时间

镇南社区

Zhènnán Shèqu

同安区

洪塘镇

第一块区域南至迎龙路-龙昭路-南镇路,北至龙西路-浦浔路,西至祥和街道与洪塘镇行政区域界线(浦浔路至中洲大桥段),东至龙窟西西路-滨海东大道(龙西路至南镇路段);第二块区域南至同翔行政区域界线,北至民安大道,西至滨洲三路、滨洲四路,东至同翔行政区域界线。

同安区

人民政府

2026年1月7日

  请社会各界自公告之日起使用标准名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请使用单位按新名称规范设置地名标志。

  特此公告。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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