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区属国企职业经理人选聘公告

日期:2026-03-12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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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厦门市同安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企业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建立“能高能低”的职业经理人机制,结合同安区属国企业务发展实际需求,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优秀职业经理人。

  一、选聘岗位

  区财政局所出资企业总经理及副总经理4名、财务总监2名、二级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品格,对党忠诚、德才兼备、遵纪守法、勤奋敬业、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4.具有强烈的干事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勇于担当。

  5.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懂经营、会管理,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6.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沟通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7.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8.具备选聘职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9.无影响任职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条件

  1.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2.集团一级公司总经理应具备10年以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副总经理应具备8年以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且担任过上市公司或国有企业部门经理及以上领导岗位,有过团队管理和创业经验的优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3.集团部门正职(二级公司正职)应具备5年以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部门副职(二级公司副职)应具备3年以上与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报名:

  1.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侦查或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2.因个人原因,曾导致所就职机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损失、发生安全质量重大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以及有其他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人员;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合格以下等次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公司法、行政处罚法等)、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能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人员;

  5.个人征信不良记录的人员;

  6.其他不宜报名的。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任。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31日。

  2.报名方式:统一采用线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请登录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mta.gov.cn/)下载《同安区属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选聘报名表》(附表),按选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填写完整后,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tagqzp@163.com,邮件主题请统一按照“岗位需求表对应序号+岗位需求职务+姓名+联系电话”填写。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后不可修改报考信息。

  3.报名材料:

  (1)同安区属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选聘报名表(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内);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4)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岗位聘书、劳动合同或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具体岗位工作证明等;

  (6)个人业绩报告(1500字以内,重点阐述过往工作成果、核心项目经验及对应聘岗位的工作思路)。

  (二)资格审核

  1.对照选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重点核查学历、年龄、工作经历、专业资质等信息。

  2.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

  (三)面试 

  1.考试形式:本次考试仅设面试,分初试和复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岗位适配度等。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5分(含75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面试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复试成绩为最终考试成绩。

  3.进面规则:

  初试:岗位拟选聘人数与有效报考人数比例需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复试:在初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拟选聘岗位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复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复试人员。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告知应聘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1.考察对象确定:在复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拟选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若复试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初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专业知识测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2.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重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业绩、廉洁自律情况及过往工作单位评价。进入考察人员需提供:(1)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考材料原件;(2)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情况截图;(4)原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5)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2.递补规则: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或考察对象主动放弃的,可取消选聘岗位或在报考同一岗位且复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仅进行1次。

  (五)体检

  1.体检对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与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自理。

  3.结果处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合格后主动放弃或出现选聘岗位空缺时,按考察递补规则处理,递补人员需重新进行考察和体检。

  (六)公示与聘任

  1.公示: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等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履行任职手续。如遇拟聘任人员自行放弃或公示有异议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经考察、体检通过后递补。

  2.任职:实行契约化、任期制管理,任期内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合同、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3.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延期绩效构成。绩效年薪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兑现,延期绩效根据任期考核结果兑现。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国资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2-7891866(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14:00-17:30)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