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厦门市达超工贸有限公司)

日期:2024-12-03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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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行政相对人类别:

厦门市达超工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6705404259F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朱锦恋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3502111960****152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同)应急罚〔2024〕案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类违法

违法事实: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法人处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5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2月2日

处罚有效期:

2024年12月2日

公示截止期:

2025年12月1日

处罚机关:

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502120041364909

行政处罚ID:

 

案件名称:

同安新民厦门市达超工贸有限公司“9•5”一般中毒事故案

对象类型: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公示期限:

1年

信用类别:

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