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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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型: |
法人商事主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厦门盛辉物流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1255621248XF |
法定代表人: |
刘用晃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同)应急罚〔2025〕危综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
违法事实: |
厦门盛辉物流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的规定,应予处罚。 |
处罚依据: |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实施标准第二十二条第一裁量阶次标准。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对企业处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55000.00)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5.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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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4月29日 |
处罚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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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
2024年7月29日 |
处罚机关: |
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502120041364909 |
行政处罚ID: |
cf_xmTAQAJJ2022111809372386900001 |
案件名称: |
厦门盛辉物流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案 |
对象类型: |
法人商事主体 |
公示期限: |
3个月 |
信用类别: |
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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