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同安区漆功大嫂技术服务部(个体工商户)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日期:2025-12-12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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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行政相对人类型: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厦门同安区漆功大嫂技术服务部(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50212MAE2QFXB7T

法定代表人:

李小牛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同)应急罚〔2025〕危综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违法事实:

厦门同安区漆功大嫂技术服务部(个体工商户)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的规定,应予处罚。

处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企业处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2月1日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2026年11月30日

处罚机关:

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502120041364909

行政处罚ID:

cf_xmTAQAJJ2022111809372386900001

案件名称:

厦门同安区漆功大嫂技术服务部(个体工商户)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案

对象类型:

个体工商户

公示期限:

1年

信用类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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