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同安区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调整预算的批复

日期:2020-11-1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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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M05139-02-01-2020-005 发布机构: 厦门市同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11-02 备注/文号: 厦同管〔2020〕15号
内容概述: 关于厦门市同安区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调整预算的批复

厦门市同安区机关服务中心:

  根据《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关于厦门市同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调整预算的批复》(同财预批〔2020〕94号),现将你单位2020年度财政预算支出调整情况批复如下(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年度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原则上不得跨年度使用,年终由区财政收回,次年根据具体情况,在新的预算年度重新编制。

  附件:1.厦门市同安区2020年部门预算调整汇总表

      2.厦门市同安区2020年部门预算调整汇总表(经济分类)

      3.厦门市同安区2020年部门预算调整专项支出汇总表

      4.厦门市同安区2020年部门预算调整政府采购表

      5.厦门市同安区2020年部门预算调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6.厦门市同安区2020年区对镇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调整表

      7.厦门市同安区2020年部门预算调整政府采购表(预算外)

  厦门市同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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