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同安区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调整预算的批复
索引号: | XM05139-02-01-2020-005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同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0-11-02 | 备注/文号: | 厦同管〔2020〕15号 |
内容概述: | 关于厦门市同安区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调整预算的批复 |
厦门市同安区机关服务中心:
根据《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关于厦门市同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调整预算的批复》(同财预批〔2020〕94号),现将你单位2020年度财政预算支出调整情况批复如下(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年度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原则上不得跨年度使用,年终由区财政收回,次年根据具体情况,在新的预算年度重新编制。
附件:1.厦门市同安区2020年部门预算调整汇总表
2.厦门市同安区2020年部门预算调整汇总表(经济分类)
3.厦门市同安区2020年部门预算调整专项支出汇总表
4.厦门市同安区2020年部门预算调整政府采购表
5.厦门市同安区2020年部门预算调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6.厦门市同安区2020年区对镇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调整表
7.厦门市同安区2020年部门预算调整政府采购表(预算外)
厦门市同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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