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同安区纪委办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21-01-28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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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同安区纪委办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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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同安区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机关、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党工委),各镇(街)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国家监委、省监委、市监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政策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修改全区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

  (七)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各镇(街)纪检监察机关、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区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以上职责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同安区纪委监委包括9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同安区纪委监委

  行政

   44

   44

  同安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

  事业

  28

   2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同安区纪委监委主要任务是:

  (一)践行“两个维护”,监督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学思践悟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重大方针、重大原则、重点任务,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做实政治监督。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区委全会部署,紧扣全面建设“两高两化”富美新同安目标任务,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打造“四区一基地”、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抓落实、促发展的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压实“两个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化“清风银城 书记面对面”制度,深入实施分类分层分级问责,确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位。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督促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后续整改工作,配合做好2020年度省、市主体责任检查迎检准备和区级主体责任检查工作。

  (二)保持反腐态势,持续增强“三不”一体推进实效

  坚持盯紧突出问题。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紧盯工程招投标、执法领域、区属国企等关键要害,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征地拆迁、农村宅基地审批、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进一步健全廉洁风险排查机制,强化风险防控。

  坚持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把查办案件与堵塞漏洞、强化监管贯通起来,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释放综合效能。健全完善案后剖析、整改督查机制,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推动审批监管、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

  坚持涵养清风正气。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区镇(街)村(居)换届选举等重大主题,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宣传教育,发挥清风园、林一柱廉政教育基地、厦门监狱警示教育基地等作用,推动常态化廉洁教育全覆盖。深入挖掘同安廉政文化资源,持续开展“一镇一孝廉”活动,巩固拓展廉洁家风建设成效,推动形成行孝崇廉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坚决纠治“四风”,全力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

  坚持靶向纠治。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各种表现,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紧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精准纠治检查考核重内业轻实效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派。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不断推进移风易俗走深走实,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坚持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在治理文山会海、改进督查检查考核上下更大功夫,进一步为基层减负松绑。巩固拓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专项整治成果,持续督促规范政务APP、微信公众号等使用管理,使广大党员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深化“1+X”监督机制,针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推动职能部门细化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弘扬新风正气,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作风养成,严格管好亲属子女,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推动形成想为、善为、敢为、乐为的良好风气,全面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以披星戴月的精神状态和奋楫争先的奋斗姿态,齐心开创富美新同安。

  (四)坚守为民初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着眼民生帮扶。加强乡村振兴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富民惠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加强对困难群体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进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强化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应保尽保。

  着眼群众关切。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切入口,坚决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环境保护、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突出基层站(所)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岗位,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注重从群众反映和信访举报中发现端倪、掌握实情,着重对宅基地审批、社区治理等痛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民忧、纾民怨、护民利、暖民心。

  着眼农村基层。深入推进“四访”活动,坚持领导班子带信下访,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走村入户常态化,及时发现、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促进村集体“三资”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务规范管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深化政治巡察,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作用

  坚持政治定位。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按照“三个聚焦”要求,突出监督重点,加强贯通融合,紧盯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推动巡察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提高巡察质效。在完成本届区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基础上,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启动新一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工作。

  压实整改责任。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细。落实巡察整改联审会签制度,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以及班子成员逐一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强化成果运用。探索建立巡察整改促进、评估机制,着力解决具体问题,举一反三,推动标本兼治。强化巡察情况通报,激发整改内生动力,形成同题共答合力,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和相关部门按照“四个融入”要求,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六)贯通各类监督,不断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做实日常监督。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实、监督于问题未发生之时。从严抓好换届纪律监督,协同组织等部门严格做好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紧盯“关键少数”。深化拓展《对区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进行党内监督的暂行规定(试行)》,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按照省市部署要求,探索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等监督方式,把一级抓一级的责任链条逐级延伸、层层压实。

  增强监督合力。健全完善“四项监督”协同联动机制,加强线索移交、信息共享、情况互通、会商会办,推动各项监督贯通融合、优势互补。探索建立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强化舆论宣传、内外联动,实现监督的内部贯通和外部衔接,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七)持续推进改革,探索强化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效途径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完成法院、检察院派驻机制改革,健全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三项清单”,深入实施周学习、月工作例会制度、跟班学习和业务培训、挂钩联系指导、统筹协作、职责任务清单考核评价等8项制度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增强派驻监督质效。

  加强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强化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管理。深化拓展“推磨式”审理工作机制,审慎稳妥做好申诉复查工作,依规依纪依法保障党员和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树牢查审质量共同体意识,健全与司法、执法等部门线索移送、提前介入、联合会商等机制,增强执纪执法工作合力。

  健全“最后一公里”监督机制。结合村(居)换届选举,建立村(居)“一站一室一平台三员”监督机制,逐步组建一支能监督、敢监督、会监督的基层“小分队”,真正把监督触角延伸至“神经末梢”,实现基层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网络全覆盖,多途径、全方位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八)对标时代要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强化政治建设。加强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提高“政治三力”,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引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始终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持续打造“清风护航”党建品牌,激励党员干部攻坚克难、担当作为。

  优化能力素质。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做好纪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持好干部标准,盘活用好系统干部资源,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围绕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学习培训和实战锻炼,不断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水平。

  深化监督管理。落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意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强化安全文明办案意识,用好检举举报平台、廉政档案等抓手,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以最严格的监督和约束防止“灯下黑”,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同安区纪委2021年收入预算为295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17万元,增长26.3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5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其中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536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同安区纪委2021年支出预算为295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17万元,增长26.3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648.6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05.19万元,公用支出343.45万元;

  2.项目支出307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5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617万元,增长26.38%,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经费增加及专项支出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项级科目)1396.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工资奖金支出。

  (二)事业运行(项级科目)410.6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奖金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级科目)85.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级科目)55.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五)廉政文化宣传教育(项级科目)30万元。主要用于新媒体宣传及其他支出。

  (六)巡察经费(项级科目)160万元。主要用于巡察工作支出。

  (七)办案经费(项级科目)5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工作及设备采购支出。

  (八)事业单位医疗(项级科目)11.11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医保缴费支出。

  (九)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级科目)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谈话室改造、异地培训专项经费、购买服务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同安区纪委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同安区纪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我委今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4万元。用于上级案件检查及相关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1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车辆数没有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同安区纪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3.4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44.45万元,增长24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同安区纪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同安区纪委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无相应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