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下达2021年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直达资金的通知

作者:叶佳源 日期:2021-04-13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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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M05104-52-01-2021-004 发布机构: 同安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1-04-13 备注/文号: 同教[2021]34号
内容概述: 关于转下达2021年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直达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根据《财政部预算司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直达资金的通知》(同财行[202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现转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直达资金370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资金直达基层要求。此次下达资金均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根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要求,及时将指标信息、支付信息和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发放信息导入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面清晰、流向明确。

  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请严格按照《财政部预算司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精确使用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加强专项经费管理,专款专用,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监控工作。

  三、建立直达资金定期报告制度。请严格落实直达资金定期报告制度,按月将本校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的相关佐证资料(含原始凭证复印件)于每月3日前报送区教育主管部门,由教育主管部门汇总,于每月4日前报送区财政局。

  特此通知。

 

  附件:同安区2021年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直达资金(基建项目)明细表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