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C335莲花镇花厝至云洋道路安保工程 已由 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C335莲花镇花厝至云洋道路安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函(同发投函〔2025〕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厦门市同安区华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补助,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
2.2 招标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5 月。
2.3 招标项目类型: 公路工程。
2.4 招标项目规模、范围、标段划分:
2.4招标项目规模、范围、标段划分:项目位于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对莲花镇花厝至云洋道路进行改造,道路全长约1776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安保工程和照明工程等。 项目概算总投资202.0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71.72万元。具体详见本招标项目对应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5 合同估算价:本工程发包价为134.4万元。
2.6 计划工期:150日历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公路施工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同类工程经验业绩: / 。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执业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暂不填报,待中标后,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并报招标人同意。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合格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标准为:以在“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30050/gzwz/)网站的公示结果为准。其中,要求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B级及以上。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3.9 其它: 本工程采用2017年2月版(随机抽取)范本。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 5 月 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均可到厦门市三方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23号厦门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1号楼804-1单元)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将已填写相关内容的《投标人报名表》发至我司邮箱sfcx0592@163.com。《投标人报名表》致电0592-2226006/18860010822获取)。
投标人也可采用邮寄方式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则邮寄费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
(五)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5 月 14日10 时00 分,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为:厦门市三方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23号厦门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1号楼804-1单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厦门市同安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xmta.gov.cn/)上发布。
(八)其他
8.1 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担保金数额为:贰万陆仟元人民币(¥26000元)。
8.2 为推动本工程有序开标,有效减少人员聚集,现对本工程开标作出如下修改:
8.2.1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
8.2.2本工程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可以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核查投标人的相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内容均作相应修改,投标人应对所递交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8.2.3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发布的为准。
8.3有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同安区华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厦门市同安区智谷东一路99-1号406室 ;
邮编: 361100 ;
联系人: 叶栋梁 ;
电话: 18250733346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三方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23号厦门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1号楼804-1单元 ;
邮编:361100 ;
联系人:蒋新云 ;
电话:18860010822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