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宝龙旭辉城A1地块工人工资有关问题的通报
索引号: | XM05113-51-01-2025-033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2025-06-11 | 备注/文号: | 厦同建工〔2025〕30号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宝龙旭辉城A1地块工人工资有关问题的通报 |
各相关单位:
经查,宝龙旭辉城A1地块存在项目半年内因拖欠工程款、工人工资等原因,未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讨薪投诉事件,导致产生一系列不稳定因素。经研究,决定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P类,施工合同履约和造价管理部分)》(厦建筑〔2021〕143号),对建设单位厦门展皓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高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各记录信用监管行为(建筑市场管理类别)P6档一次。
请各参建单位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摸排项目各类隐患,及时处置化解矛盾。同时建立应急处置预案,防控各类风险,确保工人工资及时支付,按期推进工程建设,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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