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

日期:2020-04-23 10:14
字体显示:[ ||]

区资助中心转发闽教助中心〔20202

《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相关工作的函》的通知

 

各相关学校、幼儿园:

    现将闽教助中心〔20202号转发给你们。通知解读如下:

一、39日下发《受疫情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中四大类别解读:

1学生本人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2学生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这里的直系指学生的父母亲,包括养父母。

3援鄂及在厦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家庭困难学生。困难的当然可以给予资助,如果家庭经济不困难的,在教学中对其子女也要多加关照。这一点市委宣传部有通知各相关单位。

4其他受疫情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指学生的兄弟姐妹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以扩宽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兄弟姐妹不是直系亲属,是旁系血亲。

以上四种情况是39日通知的调查范围。

5由于学生本人、父母、家人患病、意外事故的等其他原因致贫的,不在本次调查调查范围。可以在开学后申请资助。

6由疫情而居家或者停工是全国性的问题,不属专项调查范围。

上则通知需在318日前OA数据上报,各校各园务必排查落实到位,如果排查数据为0则零上报。

二、闽教助中心〔20202号函解读:

1学校:包含我区所有学校和幼儿园。

2对象:学生本人和直系亲属(父母,包括养父母)。

3金额: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丧失劳动能力、重症危重症5000/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助学金。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学生按2000/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助学金。

此函暂不要求重复填写排查表,各校各园继续使用39日下发的排查表上报。

三、防疫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切勿宣传不到位、排查不到位,或者上报不及时。

本通知附件:《闽教助中心〔20202号 关于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相关工作的函》

 

同安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313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