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新友谊培训中心: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终止厦门市同安区新友谊培训中心办学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核,该机构已进行财务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等相关规定,你提交的停办手续齐全,符合法定程序,同意终止办学。
接到此文后,请尽快到有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22日
抄送:区民政局
厦门市同安区新友谊培训中心: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终止厦门市同安区新友谊培训中心办学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核,该机构已进行财务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等相关规定,你提交的停办手续齐全,符合法定程序,同意终止办学。
接到此文后,请尽快到有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22日
抄送: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