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同安区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 管理“自查-互查-抽查”三级 检查方案(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4-11-04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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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民办中小学:

  现将《同安区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自查-互查-抽查”三级检查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全力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管水平,深化守护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4日

  同安区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

  “自查-互查-抽查”三级检查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整治成果长效性,常态化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建立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自查-互查-抽查”三级检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自查-互查-抽查”三级检查制度,建立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长效机制,确保食品安全整治成果长效性,全面常态化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通过“自查”,做到自我梳理、发现问题、整改问题;通过“互查”,做到校间互相交流监督,整改提升,为学校提供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互学的平台和契机,培养和建立相关人才库;通过“抽查”,做到以点带面,抓住主要问题突出矛盾,实现高效率监管。

  二、工作范围

  全区教育系统为学生提供供餐服务的52所学校(以法人为单位计算)。其中中学23所(食堂供餐20所,校外供餐3所);小学29所(食堂供餐2所、校外供餐26所、既有食堂又有校外的1所)。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工作重点

  (一)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2024年10月28日-12月28日

  第二阶段:2024年至2025年

  (二)检查内容

  根据《2024年同安区中小学(含中职)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检查情况表》(附件2),对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进行台账查看和现场检查。

  (三)第一阶段检查安排

  1.校内自查(11月10日前)

  各中小学校对照附件2的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建立材料台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逐项整改销号。过程性材料存档备查。

  2.校间互查(11月11日-12月25日)

  (1)成立检查小组。每所学校成立4人检查小组,人员由分管领导(食品安全总监)、总务(财务/设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营养健康管理员组成,小组成员名单请于11月6日上午12:00前通过附件5扫码上报。

  (2)开展滚动互查。每3-6所学校组成一个互查小组,开展滚动式互查。如互查小组内有ABCD四所学校,按照“A→B→C→D→A”模式开展互查。每个互查小组中的A校担任小组组长,负责制定组内的检查工作安排。每组每月完成一次滚动检查。

  (3)填写检查反馈表。检查人员根据当天检查情况,如实填写纸质版附件2和电子版附件3,并于检查的当月统一由组长交至局保卫科存档。

  3.区级抽查

  区教育局对全区中小学开展抽查,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联合抽查,重点关注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学校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1.整改到位。各校要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区分是临时问题还是长期问题,于检查的当月形成整改报告或说明(附件4),统一由组长将纸质版附件4交至局保卫科存档。教育局后续将对未做到对标对表整改的学校给予通报。

  2.互查到位。每个互查小组中的组长A校应根据组内成员情况,详细制定检查工作安排和计划,并将检查结果统一反馈。

  3.宣传到位。为进一步深化检查成效,提升师生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的满意度,各校应及时总结亮点和成效,传播好声音,传递正能量。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