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园):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暑假及秋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教安〔2025〕9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25〕9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假期及开学前后学校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保障秋季学期顺利开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暑期安全教育和管理
(一)加强离校前安全教育。各校抓紧抓实暑期安全教育,特别是学生防溺水工作。严格落实“1530叮咛”,在暑期放假前上一堂学生安全警示教育课,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发放安全告知书等形式,将防溺水、防欺凌、防诈骗、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自然灾害防范、网络安全等作为重点内容,尤其要针对暑期溺水事故高发的特点,加强防溺水“六不”宣传教育,给学生及家长发一封安全提示公开信,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意识,防范发生涉生涉校安全事故。
(二)强化家校沟通协作。各校要通过家长会、家长微信群、QQ群等多种方式,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安全注意事项等告知家长,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做到知去向、知活动、知同伴、知归时。特别是在孩子离校、返校途中以及假期期间,要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行踪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鼓励家长与孩子共同制定假期学习和生活计划,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引导孩子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度过一个充实、有意义的假期。
(三)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假期期间,各校要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安全巡查,重点对校舍、消防、水电、燃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进行常态化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校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的,要做好查验登记等工作。各校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四)加强涉生活动管理。各校在暑期组织学生开展夏令营、参观考察、志愿者服务、实习和社会实践等大型集体活动,要严密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提前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在确定活动地点、出行路线、交通工具时要充分考虑安全,远离易发生洪水、山体滑坡等危险地区,严防交通事故、拥挤踩踏、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集体活动安全。对暑期留校学生,学校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安全工作,提醒学生注意在校期间和外出安全。高校要重点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暑期学生在校科研活动安全。
二、全面开展秋季开学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各校要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围绕校园安全各个领域,特别是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重点检查校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食堂食品卫生是否符合要求,校车运行是否安全规范,体育设施、游乐设施等是否存在安全风险,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是否良好等。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确保秋季开学前全部整改到位。
(二)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各校要积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在开学前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整治。要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巡逻防控,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的管理,清理整治无证经营的网吧、游戏厅、音像店等场所,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非法出版物和有害卡通画册。要加强对校园周边餐饮、食品摊点的监管,取缔无证经营的摊点,确保食品安全。
三、切实加强开学初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一)上好“开学第一课”。各校要以新学期开学为契机,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将安全教育作为重要内容,通过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和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学生尽快适应新学期的学习和生活。要结合实际,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欺凌、防诈骗等专题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各校要按照有关要求,在开学后两周内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如火灾逃生演练、地震应急演练、防暴恐演练等,通过演练,使师生熟悉应急疏散的程序和路线,掌握基本的应急逃生技能和自救互救方法,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演练前要制定详细的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演练过程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有序;演练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评估,针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四、强化责任落实和督导检查
(一)落实安全责任。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将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落实,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导检查。区教育部门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辖区内学校暑假及秋季开学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值班值守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学校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对各校安全工作进行抽查,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同安区教育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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