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 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9-08 10:52
字体显示:[ ||]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学校、民办校(园):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实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现就开学期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校长-健康副校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食品安全四级组织体系,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健康副校长指导校园营养健康工作,促进师生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食品安全总监是直接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员是岗位责任人,负责日常管理,落实具体工作;食堂是承包经营的务必全程监督,严格审核企业资质,全流程监督各操作流程,严禁“甩手外包”“以包代管”。

  二、健全完善各项机制。一是严格落实校长负责制,建立由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落实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责任和校长“三个一”工作要求,即每学期在食堂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陪好开学第一餐、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二是严格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按照“师生同餐、食材同质、菜品同价”的要求,校领导等陪餐老师按要求“以身试餐”,让家长“监督陪餐”,确保食堂饭菜的质量与安全。三是健全学生用餐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公示内容、方式、频次,定期向家长和社会公开供餐单位、带量食谱、食材采购等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全面地传达给师生及家长,更好地发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社会监督作用。四是健全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学校要按照《转发关于做好2025年暑期和秋季开学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学校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方案》《XX学校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名单》《厦门市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申请承诺书》盖章扫描为一份PDF文件,命名为《关于XX学校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于9月10日前通过原公文途径反馈至局保卫科。并定期组织家长委员参与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督检查、陪餐工作、食谱制定、满意度调查等活动,及时听取家长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合理建议予以采纳和落实。五是健全突发事件处置报告。建立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明确学校校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关键岗位操作人员具体职责分工,定期(每学年不少于一次)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严把三个责任关。严把食材采购关:各学校要实行食材“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严格执行食材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障。严禁使用来源不明、过期变质、劣质食材。严把加工制作关: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范,确保生熟分开、清洗消毒到位、食品留样规范。严把监督检查关:期初市、区两级将联合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开展2025年秋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各校要依据春季打分细则提前做好台账归整,查缺补漏,做好迎检准备。

  四、规范供餐管理。各学校需指派专人负责进货查验,完善查验流程,严格做好配餐接收环节的监督管理,落实菜品“当餐加工”且烹调后至食用前储存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学生用餐时餐品中心温度不得低于60℃(热藏)的要求,落实食品留样制度。

  五、加强人员培训。各校要按照《转发关于做好2025年暑期和秋季开学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校领导、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开展全覆盖食品安全培训,重点学习《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应知应会20条》《厦门市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导手册》等制度文件。

  六、落实秋季满意度调查。各校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秋季第一次校园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工作。要确保调查对象覆盖师生及家长,采用科学合理的调查方式,提高调查的效率和回收率。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