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市直属校:
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根据(厦教便函〔2023〕12号)文件精神,为了推荐选送优秀节目参加市赛,将开展同安区中学合唱展演,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阳光下成长”的艺术节活动主题,通过演绎健康向上的合唱作品,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努力学习、全面发展的精神风貌。鼓励在曲目选择、形式表达、宣传引导等方面融入爱党、爱国的元素。
二、参演节目类型及要求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少于40人,不超过6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需提交合唱谱(五线谱)的电子版。
三、参加对象
各中学组一支合唱队参加,欢迎同安区内市直属校参加。
四、工作要求
(一)要求各中学广泛开展合唱活动,积极组织班级、年级、校级的展示交流,扩大美育实践活动的普及面。独唱、重唱、小合唱或表演唱、班级合唱可作为学校艺术节或区级艺术展演活动的内容,不列入市级合唱展演。
(二)参演节目内容应积极健康,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现象,不得选择宗教作品、宣传不健康文化与价值观的作品。
(三)市教育局为扩大“鹭岛少年”品牌的影响力,推动融媒传播,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拍摄合唱作品MV,“学习强国”中“厦门学习平台”将择优选发。
四、市级合唱展演要求及名额安排
(一)市级合唱展演一律不扩音,不伴舞,用钢琴伴奏。
(二)参演队伍应严格按照参演节目要求,违规者酌情扣分。
(三)区级展演将根据报名队伍数量,以20%、30%和50%的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比赛前两名队伍推荐参加厦门市“鹭岛少年”中学组合唱比赛(同安区内市直属校如参赛,不占用同安区参加市赛名额)。
五、评分规则与奖项设置(市级标准)
(一)市级展演活动以各参演队伍现场演唱的歌唱技巧、艺术性、整体表现力等艺术效果综合评价。
(二)市级展演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指导教师奖(获一等奖节目的指导教师,限报3名),评选“优秀指挥奖”(限本校教师)、“优秀钢琴伴奏奖”(限本校教师)若干名。获一等奖的展演队伍将授予“鹭岛少年合唱团”称号(三年内已获称号的单位不再重复授予),并作为“鹭岛少年”合唱冬季音乐会的备选队伍。
注:“鹭岛少年合唱团”授予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内未进入市级展演或未获得市级展演一等奖的团队,将自动取消称号。
(三)区级评分标准与市级标准一致,优秀指导教师也和市级一样,一等奖节目的指导教师评选优秀指导教师,区级限2名,评选“优秀指挥奖”(限本校教师)、“优秀钢琴伴奏奖”(限本校教师)若干名。获一等奖的展演队伍将授予同安区“银城少年合唱团”称号
六、材料报送
(1)报名表电子版,指导教师区级仅限报2个,且指导教师必须参与实际指导。报名截止后、比赛完后都不能随意更改指导教师。如推荐参加市级比赛,指导教师可增加到3个,如果多报,则按照顺序从后面去掉多余的名额。
(2)演唱曲谱电子版
*注:所有参演作品的曲谱必须是正规合理渠道购入,严禁使用非正规渠道购入的合唱谱(如各类非法扒谱商家),一经发现,将酌情扣分。入围市级展演的单位须提供五线谱,不得提供简谱。
各校打包成一个文件夹压缩包进行报送,报送材料请统一命名:“**学校合唱展演材料”,于4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921702033@qq.com。
七、其他事项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抽签等具体事宜由进修学校中学教研室组织,具体事宜在“合唱比赛交流群”另行通知!比赛期间要确保出行安全!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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