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申贷生发放的,由国家给予一定贴息和风险补偿的信用贷款。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无需担保和抵押,原则上由申贷生及其一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其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同安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或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贷款对象
被国家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教育部公布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若家庭经济困难且入学前本人及监护人户籍在同安区的可申办贷款。
二、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25000元。
三、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按剩余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四、贷款贴息
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BP执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
五、贷款流程
(一)首贷流程(集中受理时间:7月1日至9月30日)
1.注册登录。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学生在线系统,或者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统申贷
2.线上申请。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再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并填写完整。
3.现场审核。
(1)预约审核时间。为避免拥堵,确保高效完成审核,申贷生须于夏令时上班时间拨打0592-7553656(同安区资助中心电话)提前预约送审时间。
(2)现场审核地点。同安教育局A301室学生资助中心(属农商行申贷的还需另行前往银行做确认)。
(3)提交审核材料。申贷生和共同借款人按预约时间,携带以下材料,一同到同安教育局资助中心做审核:①申贷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复印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4.报到确认。通过现场审核的申贷生携带银行出具的《高校确认告知书》或《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管理部门及时录入电子回执。
5.贷款发放。经办行经审查,将问题合同谢绝或退回重签,并对通过银行审核且高校已确认报到的申贷生发放贷款,贷款资金封闭式转汇到相应账户。(注意:申贷生成功申贷后需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否则后续将无法在线提交续贷申请。)
6.毕业还贷。申贷生毕业后前5年为还本宽限期,宽限期内,可仅偿还贷款利息;宽限期结束后,要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二)续贷流程(集中受理时间:7月1日至9月30日)
1.登录系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学生在线系统或者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统。
2.线上申请。按系统提示据实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并填写续贷声明。
3.续贷审核。(选择以下一合适方式办理续贷审核)
(1)远程办理:申贷生在系统上进行人脸识别认证,认证成功后即可在线提交远程续贷申请。
(2)现场办理:认证失败的申贷生可选择现场办理,由申贷生或共同借款人凭系统打印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前往同安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续贷审核(属农商行续贷的还需另行前往银行做确认)。
4.高校确认。审批通过后,学生凭借“回执验证短信”以及系统打印或现场出具的《高校确认告知书》或《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及时录入电子回执。
5.贷款发放。经办行经审查,将问题合同谢绝或退回重签,并对通过银行审核且高校已确认报到的申贷生发放贷款,贷款资金封闭式转汇到相应账户。(注意:申贷生成功申贷后需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否则后续将无法在线提交续贷申请。)
6.毕业还贷。申贷生毕业后前5年为还本宽限期,可仅偿还贷款利息;宽限期结束后,要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六、联系电话
厦门市学生资助中心 2577785;
思明区5862721; 湖里区5722675; 集美区6078014;
海沧区6055003; 同安区7553656; 翔安区7886168。
温馨提醒:诚实守信,谨防诈骗,注意抵制不良校园贷,申贷后如有疑问,请拨打贷款银行服务热线咨询(国开行电话:95593;农商行电话:96336。咨询时间为每日8:30至17:30)。
厦门市同安区学生资助中心(宣)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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