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24年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金的通知

日期:2024-01-15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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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M05106-05-02-2024-003 发布机构: 同安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1-15 备注/文号: 厦同民〔2024〕5号
内容概述: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24年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金的通知

各镇(街):

  根据《厦门市民政局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厦民规〔2021〕2号)文件精神及2024年年度预算安排,现预下达2024年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金650万元(详见附件)。

  本次下达资金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从区民政局区级专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费”分配下达,款列“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列入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

  请各镇(街)接文后3天内完成项目库录入工作,项目库名称统一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费(民政区级)”,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及时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经费,并做好绩效目标落实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4年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金分配表

      2.2024年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7025414)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5日 

 

  同财备〔202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