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关于下达部分革命老区扶建项目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 XM05106-05-02-2024-013 | 发布机构: | 同安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4-09-18 | 备注/文号: | 厦同民〔2024〕48号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关于下达部分革命老区扶建项目资金的通知 |
洪塘镇、五显镇:
根据《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关于确定2021年度市老区扶建项目的通知》(厦同民〔2020〕91号)的文件精神及年度预算安排,结合2021年革命老区扶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你单位革命老区扶建业务开展的情况,经研究,同意下达革命老区扶建资金46.2071万元(详见附件1)。
本次下达经费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指标从民政局区级专项“革命老区扶建项目资金(存量)(镇街)”分配下达,列入2024年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
请各镇(街)接文后3天内完成项目库录入等工作,项目库名称统一为“革命老区扶建资金(民政局区级)”,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并做好绩效目标落实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特此通知。
附件:1.部分革命老区扶建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
2.部分革命老区扶建项目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4年9月18日
(联系人:小杨 联系电话:0592-7108980)
同财备〔2024〕2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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