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厦财会〔2025〕3号)有关工作安排,2025年8月,我区开展了2025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工作,被检查单位名单均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市场秩序,促进我区代理记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现场检查主要发现的问题有:被抽查代理记账机构存在未达到代理记账资格条件,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书面委托合同管理不规范;与委托人进行会计档案交接时,存在办理档案交接手续不规范;代理记账账务存在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记账凭证填制不规范、内部规范不健全等。
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出具检查报告,责令被检查单位进行整改。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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