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省、市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1日、24日至26日(各单位具体检查时间详见附件)
地点:同安区银湖中路1号(区政府大楼4楼统计局418室)
二、检查对象
根据《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4月13日同安区统计局通过“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随机抽取我区相关单位作为检查对象(检查对象名单详见附件),并通过同安区人民政府网对外公示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
三、检查内容
是否依法设置并保存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是否按企业“一套表”制度规定及要求,独立、真实报送联网直报相关统计资料;是否自觉支持、配合各种统计调查和统计执法检查;是否及时报送真实、准确、完整的统计资料,有无迟报、拒报统计资料行为;贯彻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和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其中: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2年及2023年1-3月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2022年及2023年1-3月本年完成投资等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三)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2022年及2023年1-3月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等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四)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2022年及2023年1-3月营业额、营业收入等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五)资质建筑业企业:2022年4季度及2023年1季度建筑业总产值等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六)房地产业企业:2022年及2023年1-3月投资额、商品房销售面积等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七)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022年及2023年1-3月营业收入等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八)能源企业:2022年及2023年1-3月工业生产电力消费等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九)劳动工资企业:2022年12月及2023年3月从业人员期末人数、2022年及2023年1季度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十)企业研发企业:2022年研究开发人员合计、研究开发费用合计等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四、检查材料
各有关单位应准备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检查通知书送达回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检查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下列有关资料(所有材料包括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检查: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3年3月《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表)、2022年《财务状况(成本费用)》(B103表)、2023年3月《财务状况》(B203表)以及2022年及2023年1-3月相关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财务总账、产成品明细账(或出、入库单)、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纳税申报表)等。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按“会计科目或支付凭证”填报报表的需提供材料为:2022年1-12月和2023年1-3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表)、项目立项(备案)书、与项目相关的财务总账及明细账、支付凭证;按“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填报报表的需提供材料为:2022年1-12月和2023年1-3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表)、项目立项(备案)书、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进度表、工程进度款报审表、支付凭证、最近一期的发票等资料。
(三)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2022年《批发和零售业经营情况》(E104-1表)、2022年《财务状况》(E103表)、2023年1-3月《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1表)、2023年1-3月《财务状况》(E203表)以及2022年及2023年1-3月相关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财务总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资料。
(四)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2022年《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104-1表)、2022年《财务状况》(S103表)、2023年3月《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204-1表)、2023年1季度《财务状况》(S203表)以及2022年及2023年1-3月相关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财务总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资料。
(五)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2022年4季度及2023年1季度《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4-1表)、2022年及2023年1季度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以及相关的工程进度监理报告、承包工程合同等资料。
(六)房地产开发项目:2022年12月及2023年3月《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X204-1表)、2022年及2023年1-3月商品房销售台账、商品房买卖合同、项目立项(备案)书、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合同、施工进度表、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资料。
(七)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022年统计年报《财务状况》(F103表)、2023年3月《财务状况》(F203表)、2022年及2023年1-3月企业相关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一)、反映企业营业收入等来源的合同或相关凭证等资料。
(八)能源单位:2022年1-12月及2023年1-3月《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205-1表)、2022年及2023年1-3月电业局缴费凭证(每月)或物业缴费凭证、收据等资料。
(九)劳动工资单位:2022年统计年报《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2023年1季度《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劳动工资统计台账(2022年及2023年1-3月)、花名册(2022年12月和2023年3月)、工资表(2022年1-12月和2023年1-3月)、银行发放凭证(2022年12月及2023年1-3月)、记账凭证等。
(十)企业研发单位:2022年《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年报1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年报107-2表),统计台账及体现研发人员合计和研发经费支出合计的相关财务总账(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研究开发辅助账)。
五、检查方法
(一)发出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通知;
(二)对随机抽取的单位现场进行数据检查;
(三)汇总整理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意见,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六、要求及说明
(一)被检查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指定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检查,保证检查时能够见到相关人员、看到有关材料,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被检查企业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好各类相关资料。
(三)被检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抵制检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有关资料或编造虚假材料应付检查的,以拒绝接受检查论处。
附件:同安区2023年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对象名单
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
2023年4月14日
附件
同安区2023年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对象名单
一、劳动工资统计单位(检查时间:4月20日)
1.福建宝瑞鸿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2.豪爷工坊(厦门)食品有限公司
3.联兴达(厦门)工贸有限公司 4.厦门京茂钢结构房屋有限公司
5.厦门隆励工贸有限公司 6.厦门隆之源塑胶有限公司
7.厦门市厦韵速递有限公司 8.厦门象鑫置业有限公司
9.厦门御翔云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厦门晟果餐饮有限公司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检查时间:4月21日上午)
1.群锴2#厂房,3#厂房 2.厦门实验中学校园扩建及配套工程
3.梧侣路(下穿福厦高铁动车所段)工程 4.五显中心小学扩建工程
5.同安城北小区A地块 6.爱瑞克全自动生产线升级改造第一期
7.2022年同安区五显镇军村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8.科司特PCPowerServerPower生产线技术改造
9.同安东路(同安大道-民安大道段)退线绿化工程
三、资质建筑业企业(检查时间:4月21日下午)
1.福建首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厦门鹏岳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3.厦门市宏鼎信建筑有限公司 4.厦门御翔云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筑良佳建设工程(厦门)有限公司
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检查时间:4月24日-25日,具体检查时间请以统计局专业人员通知的为准)
1.澳美诺电气有限公司 2.津秋坊(厦门)家具有限公司
3.厦门存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厦门博德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5.厦门华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7.厦门凯中电气有限公司 8.厦门隆之源塑胶有限公司
9.厦门仁涵工贸有限公司 10.厦门市民和电器材料有限公司
11.厦门市齐韩货架有限公司 12.厦门市瑞意达经编有限公司
13.厦门宇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14.厦门鹭腾达印刷有限公司
15.厦门鑫溢亨机械有限公司
五、能源单位(检查时间:4月24日-25日,具体检查时间请以统计局专业人员通知的为准)
1.厦门大金机械有限公司 2.厦门弘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3.厦门绿利包装有限公司 4.厦门昊恒工贸有限公司
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 (检查时间:4月25日,具体检查时间请以统计局专业人员通知的为准)
1.丹娜皮革(厦门)有限公司 2.厦门美运米业有限公司
3.厦门市金利合贸易有限公司 4.厦门信达淘靓车科技有限公司
5.厦门兴三国车业有限公司 6.厦门咏昌顺玻璃有限公司
7.厦门粤海星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七、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 (检查时间:4月25日,具体检查时间请以统计局专业人员通知的为准)
1.华强方特(厦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厦门意品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八、房地产开发项目(检查时间:4月26日上午)
1.2017TP04 2.2019TP01地块
3.同安新城西柯片区安置房
九、企业研发单位(检查时间:4月26日上午)
1.厦门格瑞韦尔卫浴有限公司 2.厦门豪帝卫浴工业有限公司
3.厦门星洲工贸有限公司 4.厦门金宏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5.厦门友格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6.游氏(厦门)卫浴工业有限公司
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检查时间:4月26日下午)
1.厦门华兴实验学校 2.厦门联发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3.厦门同安城建管护有限公司 4.厦门同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厦门鑫众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