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人社局办公室关于落实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产假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 索引号: | XM05110-51-01-2018-003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 发文日期: | 2018-12-26 | 备注/文号: | 厦同人社〔2017〕68号 |
| 内容概述: | 转发《市人社局办公室关于落实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产假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 ||
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有关部门:
现将《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落实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产假规定的通知》(厦人社办[2017]6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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