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通知书

文章来源: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日期:2025-09-23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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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M05115-10-01-2025-069 发布机构: 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5-09-23 备注/文号: 厦同文旅筹建〔2025〕4号
内容概述: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通知书

厦门闪侠客极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9月8日向我局提出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申请。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363号令)的相关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同意筹建。请你单位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筹建:

  1、筹建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美峰六里28号242、243室;

  2、施工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

  3、上述工作完成后,请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出具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等相关材料向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最终审核,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如未按上述要求完成筹建的,我局将依法撤销筹建。

  厦门市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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