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影巨幕(厦门)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补发事项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章来源: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日期:2026-01-08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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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M05115-10-01-2026-002 发布机构: 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6-01-08 备注/文号: 厦同文旅许可〔2026〕2号
内容概述: 关于浙影巨幕(厦门)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补发事项行政许可决定书

浙影巨幕(厦门)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6年1月8日向我局提出《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补发的申请,经审核,认为你单位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延续。

  厦门市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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