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影济(厦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申请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备案决定书

文章来源: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日期:2026-02-11 15:42
字体显示:[ ||]
索引号: XM05115-10-01-2026-009 发布机构: 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6-02-11 备注/文号: 厦同文旅备案〔2026〕2号
内容概述: 关于影济(厦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申请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备案决定书

影济(厦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6年2月11日向我局提出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事项的申请及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认为你单位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及《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同意你单位从事出版物零售(含网上发行)业务。

  厦门市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