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同安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完善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办法》等有关规定,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经申报、审核、专家评审、公示和审定,区文化和旅游局认定了同安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关妙琪等30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同安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厦门市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