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度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市、区两级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严格按照《2021-2023年厦门市同安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实施方案》要求执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努力做到责任明确、信息公开、程序规范,始终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安全实施,圆满完成年度补贴任务。2024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项目资金下达及使用情况。
同安区2024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下达184.15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13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54.15万元),上年总结转资金178.619万元,市级资金待上缴67.0147万元,实际结转111.6043万元,2024年度共完成补贴资金支出144.3108万元,2024年度总结余资金151.44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8.7593万元,市级资金42.6842万元)。根据农机购置补贴各项规定要求,及时按照规范流程将补贴资金补贴到购机农户手中,做到专项资金专项使用,杜绝资金挪用借用。
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实施及关键环节工作规范化情况。
全面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运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农户手机APP端申请,切实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公示等工作,创新农机购置补贴便民服务管理机制,优化购机者办理补贴的环节,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确保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我区“公开、公正、公平”地顺利实施。
2024年度系统共受理补贴机具754台,受益户数606户。补贴购置14种类型农机机具(其中:微耕机268台、旋耕机15台、果蔬冷藏保鲜设备1台、碾米机5台、轨道运输机6台、增氧机15台、履带式拖拉机3台、轮式拖拉机16台、插秧机7台、起垄机8台、喷雾机44台、辅助驾驶(系统)设备1台、田园管理机84台、修剪机281台。
三、补贴工作宣传公开情况
我区积极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通过政府网站农机购置补贴专栏、镇街村居开会布置宣传、农资下乡发放惠农政策手册、深入各个乡村集体分发政策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定期公示公布补贴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投诉。在区政府网站购机补贴公开专栏上全面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申请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资金规模、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及时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并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基层小微监督平台上公布,确保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全程合规、透明。政策公开率和农户满意度均为100%,基本完成2024年度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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