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5-03-10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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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M05114-50-01-2025-006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5-03-10 备注/文号: 厦同农水〔2025〕21号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2024年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的通知

厦门市振坤记养殖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鑫兴宇养殖场:

  根据《关于做好规模生猪养殖场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厦农〔2023〕9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的通知》(厦财农指〔2024〕46号)等文件精神及年度预算安排,对年出栏800头以上的规模生猪养殖场建设和流动资金贷款给予2%的贴息补助,每个养殖场每年最高贴息200万元,贴息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经企业申报,区级核查并公示,厦门市振坤记养殖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鑫兴宇养殖场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经研究,现将2024年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补助资金27.988663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件),所需经费市级资金从2025年市下达资金列支,区级资金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度预算列支。

  请接文后到同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办理拨付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阳阳   联系电话:7121028)

  附件:2024年同安区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分配表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4年同安区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养殖场企业名称

规模(头)

贴息额 (万元)

育肥猪

年出栏数

仔猪

年出栏数

合计(年出栏数)

市级资金

区级资金

小计

1

厦门市振坤记养殖有限公司

14524

0

14524

12.3909336

8.2606224

20.651556

2

厦门市同安区鑫兴宇养殖场

6550

0

6550

4.4022642

2.9348428

7.337107

合 计

 

 

 

16.7931978

11.1954652

27.988663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