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同安区2026年第一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区级调剂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6-03-1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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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M05114-50-01-2026-001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6-03-11 备注/文号: 厦同农水指〔2026〕2号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同安区2026年第一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区级调剂资金的通知

莲花镇:

  根据《关于设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区级调剂资金》(同财〔2019〕80号)、《关于莲花镇高山两村提升项目专题会议的纪要》(厦同政专纪〔2025〕232号)等文件精神及年度预算安排,经研究,现将2026年第一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区级调剂资金200万元下达给你镇(详见附件1),专项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按照《同安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同委振兴办〔2025〕3号)等文件执行,加快资金使用。

  本次下达经费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年度区级专项“乡村振兴区级调剂”项目分配下达,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纳入2026年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

  收文后,请于一周内做好项目库追加,项目名称统一为“乡村振兴区级调剂资金”,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好资金专款专用和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晶晶    联系电话:13******885)

 

  附件:1.2026年第一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区级调剂资金明细表

      2.同安区2026年第一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区级调剂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6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