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同安区2026年第一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区级调剂资金的通知
| 索引号: | XM05114-50-01-2026-001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发文日期: | 2026-03-11 | 备注/文号: | 厦同农水指〔2026〕2号 |
| 内容概述: | 关于下达同安区2026年第一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区级调剂资金的通知 | ||
莲花镇:
根据《关于设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区级调剂资金》(同财〔2019〕80号)、《关于莲花镇高山两村提升项目专题会议的纪要》(厦同政专纪〔2025〕232号)等文件精神及年度预算安排,经研究,现将2026年第一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区级调剂资金200万元下达给你镇(详见附件1),专项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按照《同安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同委振兴办〔2025〕3号)等文件执行,加快资金使用。
本次下达经费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年度区级专项“乡村振兴区级调剂”项目分配下达,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纳入2026年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
收文后,请于一周内做好项目库追加,项目名称统一为“乡村振兴区级调剂资金”,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好资金专款专用和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晶晶 联系电话:13******885)
附件:1.2026年第一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区级调剂资金明细表
2.同安区2026年第一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区级调剂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6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 · 附件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