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同安区2022年第一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区级调剂资金的通知

作者:区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3-02-01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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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设与交通局、各相关镇:

  为确保我区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快速推进,根据《关于设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区级调剂资金》(同财〔2019〕80号)及年度预算安排,现将2022年第一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区级调剂资金553.6082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专项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按照《同安区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财〔2020〕81号)等文件要求使用。

  本次下达经费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区建设与交通局资金从区农业农村局年度预算项目“乡村振兴区级调剂资金”调剂使用;镇级资金从农业农村局年度预算项目“乡村振兴区级调剂资金”分配下达,款列“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纳入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

  收文后,请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做好资金专款专用和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第一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区级调剂资金明细表

        2.同安区2022年第一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区级调剂资金支出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同安区乡村振兴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