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东西部协作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强化闽宁协作产业合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农〔2023〕80号)及《厦门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东西部协作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闽宁协作产业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厦协作办〔2023〕10号)精神,经符合条件的泾源县企业申报,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海沧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援泾源县工作组聘请第三方机构审核,共有3家泾源县企业符合奖励条件,现将拟奖励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10月15日(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属实、客观,反映情况一经查实,将依规处置。
联系电话:05927020106
特此公示。
附件:《厦门市闽宁协作产业合作项目(2023年7月-2024年12月)奖励方案》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