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
根据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厦门市同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同安区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同民〔2021〕47号)精神及年度预算安排,现下达我区家庭养老床位试点项目经费(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135.1729万元(详见附件1)。
本次下达经费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款列“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科目,指标从区民政局区级专项 “老龄事业保障资金”分配下达,列入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
请各镇(街)接文后3天内完成项目库入库等工作,项目库名称统一为“ 老龄事业保障资金 (民政区级)”,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好绩效目标落实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业务联系人:张娜 电话:7036858)
附件:1.家庭养老床位试点项目经费分配表
2.家庭养老床位试点项目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4年3月18日
同财备〔2024〕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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