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养老服务机构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厦民〔2019〕16号)文件要求,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书面检查、实地抽查,现将审核后的同安区2023年养老服务机构申请财政扶持资金明细表(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6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同安区民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单位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联系方式:0592-7558067;
联系地址:同安区人力资源大厦2楼民政局03室。
附件:同安区2023年养老服务机构申请财政扶持资金明细表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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