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
根据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做好老年节慰问金发放管理的通知》(厦民〔2022〕110号)、厦门市财政局和厦门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补助百岁老人慰问经费预算的通知》(厦财社指〔2023〕48号)及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民政补助项目预算资金的通知》(厦财社指〔2023〕73号)精神及年度预算安排,现下达2024年老年节慰问经费85.25万元。(详见附件1)
本次下达经费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款列“2081002-老年福利”,其中80.15万元从区民政局市专项“90周岁过节费和百岁津贴”分配下达,5.1万元从区民政局省专项 “百岁老人慰问金”分配下达,列入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
请各镇(街)接文后3天内完成项目库录入等工作,项目库名称统一为“90周岁过节费和百岁津贴(民政上级)”,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好绩效目标落实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老年节慰问经费分配表
2.2024年老年节慰问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业务联系人:何龙春 联系电话:7558067)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4年9月18日
同财备〔2024〕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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