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
根据中共同安区委办公室、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厦门市同安区关于加强老年人协会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厦同委办〔2017〕78号)精神及年度预算安排,现下达我区2024年度基层老年人活动经费115.2195万元(详见附件1)。
本次下达经费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款列“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科目,指标从区民政局区级专项 “老年人协会活动经费”分配下达,列入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
请各镇(街)接文后3天内完成项目库入库等工作,项目库名称统为“ 老年人协会活动经费(民政区级)”,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好绩效目标落实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业务联系人:何龙春 电话:7558067)
附件:1.2024年基层老年人活动经费分配表
2.2024年基层老年人活动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13日
同财备〔2024〕3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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