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养老领域专项资金的通知(厦同民〔2026〕10号)

日期:2026-01-29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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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

  根据各镇(街)年度预算执行进行进度及专项业务开展情况,经研究,现下达2024年度下半年及2025年度上半年家庭养老床位试点项目经费、2024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床位运营补贴资金及2024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贴资金合计319.6046万元。具体如下:

  一、2024年度下半年及2025年度上半年家庭养老床位试点项目经费261.6429万元(详见附件1)。本次下达经费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款列“2081002-老年福利”科目,指标从区民政局区级专项“老龄事业保障资金”分配下达,列入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请各镇(街)接文后3天内完成项目库入库等工作,项目库名称统一为“家庭养老床位试点项目经费(民政区级)”。

  二、2024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床位运营补贴资金5.8784万元(详见附件2)。本次下达经费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款列“2081002老年福利”科目。指标从区民政局区级专项“养老事业服务补助资金”分配下达,列入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请各相关单位接文后3天内完成项目库录入等工作,项目库名称统一为“养老事业服务补助资金(民政区级)”。

  三、2024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贴资金52.0833万(详见附件3)。本次下达经费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款列“2081002老年福利”科目。指标从区民政局区级专项“养老事业服务补助资金”分配下达,列入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请各相关单位接文后3天内完成项目库录入等工作,项目库名称统一为“养老事业服务补助资金(民政区级)”。

  请各镇(街)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好绩效目标落实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业务联系人:张娜    电话:7036858)

 

  附件:1.家庭养老床位试点项目经费分配表

      2.2024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床位运营补贴资金分配表

      3.2024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贴资金分配表

      4.家庭养老床位试点项目经费支出绩效目标表

      5.2024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床位运营补贴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6.2024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贴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6年1月29日 

 

  同财备〔2026〕20号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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