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闽卫疾控函〔2023〕417号)、《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办疾控发明电〔2017〕107号)和《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厦卫监督〔2023〕135号)要求,厦门市同安区2023年共设置3个出厂水监测点。第三季度按《厦门市卫生计生委关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三年行动方案》及《厦门市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现同安区有18个二次供水监测点,18个市政末梢水监测点。水质监测指标:出厂水、二次供水、末梢水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中规定的常规指标,约36项。第三季度各项指标监测结果如下:
出厂水:共采集出厂水样品数3份,合格3份,水样合格率为100%。
二次供水:共采集二次供水样品数18份,合格18份,水样合格率为100%。
市政末梢水:共采集管网末梢水样品数18份,合格18份,水样合格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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