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9-02-01-2025-002
- 发布机构:同安区应急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2
2025年度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本级单位预算 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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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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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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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本级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文件,并指导监督实施。 (2)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使综合安全监管职权;指导、协调和督促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镇(街)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工矿、商贸、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3)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按要求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指导落实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协调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抗洪抢险、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推进消防、森林火灾扑救地震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镇(街)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镇(街)各部门落实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达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负责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检查、专项督查、巡查和考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保障,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2)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根据有关分工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运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13)负责制定全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组织防震减灾演练等。 (14)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区减灾委员会、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16)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本级内设2个科室,包括:应急救援科和综合科及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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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本级主要任务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积极发挥区安委办统筹协调和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监管作用,大力推动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5行动、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安全、燃气安全再排查再整治等专项行动。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薄弱环节,抓好重点专项,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本盘 对标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新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岁末年初安全形势,坚持狠抓落实的工作导向,加强责任落实督导检查和工作调度,持续拧紧责任链条,压实四方责任,不断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监管执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等重要环节的工作质效,全面推动责任措施有效落实,提升人本安全水平和基础设施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的本质安全水平,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率,防范遏制较大以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依法治安,强化精准严格执法,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成效 紧盯危化、工贸、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重点领域,压紧压实各方监管责任,持续强化责任意识,结合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工作,强化执法工作力度,严查各行业领域中的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真监管、真执法、真问责,让监管“长牙”“带电”,不断提升执法检查威慑力。 (三)统筹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落细落实措施,不断提升全灾种风险防治能力 1.持续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和《同安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方案》,充分用好特别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和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结合实际探索推进基层应急管理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区应急管理现代化建设,打造“智慧应急”平台,对照实战标准升级改造区应急指挥部,建设区级移动应急指挥部,升级森林防火监测预警系统,推进危险源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系统互联互通与数据信息共享共用。 2.强化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深化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改革,完善区防减救办与防汛办、森防办等指挥部办公室常态与非常态下应急工作机制。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修,探索建立适应指挥员、指挥部和应急队伍快速响应的应急处置卡。加强实战化应急演练,高标准筹备开展区级陆上高压油气长输管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完善应急值班值守制度机制,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发布,打通应急指挥调度通信链路,强化应急队伍协同和应急物资调配。全面盘点现有应急装备和物资,加强应急物资管理,提高应急装备使用效能。 (四)持续推进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和用工管理专项整治。 全面摸排全区有限空间底数和安全管理现状,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和作业项目“双台账”,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十个一”规范。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2025年底实现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体系和工作体系健全、使用信息化技术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培植打造一批标准化标杆企业。 (五)强化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段安全监管。 紧盯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加强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抽查检查,强化动火、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等危险作业环节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危险作业安全风险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节假日、极端天气、重大活动、复工复产等重点时段和敏感时期安全风险防范,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六)加强文化引领,持续做好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针对我区农村人口基数大,外来人口多的客观实际,继续加大安全文化培育力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发动社会资源,共同参与,不断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共建社会安全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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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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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本级2025年收入预算为1,826.4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76.92万元,增长46.1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826.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26.4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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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本级2025年支出预算为1,826.46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76.92万元,增长46.1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7.8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27.43万元,公用支出90.38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508.65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本级2025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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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6.46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76.92万元,增长46.17%,主要是增加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区级国债配套资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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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7.2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每月增加补贴和住房补贴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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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7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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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38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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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1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含生育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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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6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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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8.6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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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18.6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提租补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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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27.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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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848.98万元。主要用于安监员经费、应急管理工作力量辅助服务、应急救援中心经费、办案经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经费、安全生产隐患举报经费奖励经费、水利大楼办公水电费等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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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600.43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区级国债配套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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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50.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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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9.25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年度应急救援服务项目剩余款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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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是由于我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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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本级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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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局没有此项工作安排。 因公出国(境)经费为零或者与上年相比未变化的,也应予以说明。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2.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市等上级部门对我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导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控接待标准,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6.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6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局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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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7.2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7.39万元,增长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本级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本级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08.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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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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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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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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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件:2025年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预算公开表格 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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